一、公司背景及发展历程
金仑制药,原名河北金仑医药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0年08月09日,注册资本8000万元。公司业务以河北省内医院终端配送为主,同时拥有全国总经销业务。金仑制药在河北省医药行业中地位突出,长期位列河北省第三大药商,其中医院配送业务位列河北省第二位。
二、股权交易与业绩承诺
2018年6月,中国医药以7.5亿元收购金仑医药70%股权,以此推进在河北省的商业布局。双方签订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约定在业绩承诺期满且王一兵及王子琛完成相应业绩承诺的前提下,中国医药收购王一兵所持有的金仑医药剩余30%股权。业绩承诺期间为2018年6月至2021年5月,具体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要求如下:
- 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底:不低于4667万元
- 2019年:不低于9000万元
- 2020年:不低于1亿元
- 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底:不低于4167万元
三、股权转让纠纷
2023年9月27日,金仑医药股东王一兵作为原告,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中国医药收购其所持有的金仑医药剩余30%股权,并支付转让款5.1亿元。王一兵认为,金仑医药已按照《股权转让协议》完成业绩承诺,中国医药应按照约定收购其持有的30%股权。
中国医药则表示,由于在中介机构选聘等方面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,导致金仑医药2020年及2021年1-5月期间的业绩承诺审计未如期开展,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尚未确定。因此,公司是否可按协议收购剩余30%股权尚无法确定。
四、诉讼进展与影响
2023年11月3日,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开庭。一审法院判决中国医药向原告王一兵支付股权转让款5.1亿元及利息。目前,中国医药正在积极准备上诉,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。
此次股权转让纠纷对金仑制药和中国医药都产生了较大影响。一方面,金仑制药的业务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;另一方面,中国医药在河北省的商业布局和整体业绩也可能受到波及。
五、总结
金仑制药股权转让纠纷背后,是股东之间的利益博弈。业绩承诺是否完成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。此次纠纷的最终结果将对金仑制药和中国医药产生深远影响。在资本博弈中,企业应更加注重业绩承诺的履行,以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稳定发展。